老杨急就章

 

长沙杨飞 | 电动车被扣记事



本人今晨骑电动车误入机动车道,车被扣留。对于有牌有证的非机动车轻微违章,理应先口头警告或当场罚款,鄙人愿意交钱但交警坚持直接扣车,我为这违反了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第37条,以及《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第17条。本人已投诉至长沙警务督察,若无回应,下周将起诉至岳麓区人民法院。

抄录一下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第三十七条:非机动车驾驶人及其驾驶的非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扣非机动车:(一)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当场不能缴纳罚款的。

《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五十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暂时扣留车辆至指定场所:(一)略。(二)驾驶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者未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距右侧道路边缘一点五米的范围内行驶的。

以上条文很明显,无论是国法还是地方法规,都要求对非机动车的轻微违章给予当场处罚,而不是直接扣留车辆。鄙人认为长沙交警不顾当事人再三解释坚持直接扣车是错误的。

事情虽不大,但警察藐视法规、执法犯法之风不可长。车辆被扣,我上班迟到,一整天心情郁闷。

顺便说下,这车现在被扣在长沙市岳麓区交警大队非机动车专用停车场,离市区有25公里之遥。如果我认罚,得先去停车场拓印,再去交警大楼交钱五十元,然后再去停车场取车,超麻烦。遇到这样违章执法、专门给人民群众制造麻烦的警察,我真倒霉。

有鉴于此,鄙人将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以下四项:

1,撤销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509532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将错误扣留的本人车辆送还到本人办公室;
3,交警支队登报声明相关事项和条例,督促长沙交警规范执法;
4,赔偿本人精神损失费人民币一元。

执笔人:杨飞
2017年3月9日,长沙
 

 

 


 

诸位朋友,我的电动车已经回来了。昨天,岳麓区交警大队法制科撤销了当班民警所开的罚单。交警中队长登门拜访,对前天当班民警的错误执法表示道歉,并开车送我到停车场取回被扣的电动车。我没有花一分钱。

对交警大队的快速纠错,本人表示满意。此事到此为止,就不再给人民法院制造麻烦了。

实话实说,交警大队有些矫枉过正。鄙人确实是违章左转在先,按理可警告或罚款五十元。不过,电动车并不是送还给我,是我自己开回来的。算是大家各让一步。

这个事情对大家都是一个教训。作为警察,一定要熟读相关法律法规,切不可随意执法。对居民来说,买电动车要记得上牌,驾驶请别违章。有牌有证的车,违章应该是警告或者罚款,直接扣车是错误的。如果警察要扣你车,就把相关法规给他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第三十七条,以及《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第十七条。

昨天在停车场我被惊到了,这里有数千辆(可能上万)电动车和摩托车。我注意到很多电动车是有牌照的。车主要取回车辆是很麻烦的,要参加学习班,要参加街头执法,要交罚款,折腾一两天,最后才让取车。对于非机动车违章,是否一定要扣车?扣行驶证或者身份证不行吗?为什么汽车违章很少有被扣车的?为什么电动车要享受特别待遇?

还有一点,所有被扣的电动车和摩托车的座椅上都用油性记号笔写着日期和扣车的执法单位。这种油性记号极难去掉。这算不算破坏公民财产?假如是小汽车被扣,警察会在车上或者座椅上写字吗?电动车为什么要享受特别待遇?

最后补充一点。前天扣车时我拍了几张照。警察说不能拍。我说为什么你肩上的摄像头可以拍我,但我不能拍你?公安部2016年7月对群众围观拍摄有明文规定,只要拍摄距离在1.5米之外,不涉及警事机密,任何人都有权拍摄执法过程,警察不得干涉。看来这位当班警察对法律法规确实应该加强学习。

杨飞,
2017/3/11,长沙
 

 

 

 


相关阅读:《禁摩限电,老杨有话说》

算了,我干脆刷在这里,大家扔砖:

本人是多年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汽车驾驶员,关于中国大城市的禁摩限电,我简单说说个人观点。

1,电动车有益于城市空气质量的改善,不论两轮、三轮还是四轮。

2,两轮车比四轮车耗能更少,占地更少。出于环保考虑,应该提倡使用两轮车。

3,两轮车、三轮车和四轮车应该具有平等路权。禁摩限电涉嫌违反宪法、物权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

4,以3999元的小牛电动为例,使用碟刹和锂电池的两轮电动车,其技术等级和特斯拉等天价四轮电动车是相同的。

5,中国两轮电动车超过两亿辆。电动车数量井喷,主要原因在于禁摩和落后的公共交通。

6,两轮和三轮车是中低收入阶层的谋生工具,也是邮政、送饭、送水和快递等行业必须品。

7,禁摩限电严重影响人民生活。

8,国家补贴四轮电动车,限制和禁止两轮、三轮电动车,涉嫌劫贫济富。

9,肆意闯红灯的汽车,大多是没上牌的。两轮电动车不守交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不给上牌,警察对其违规也视而不见。

10,个人建议将时速25公里以上的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

11,台北每1.5人就拥有一辆摩托车,事实证明政府是可以管好两轮车的。

12,地方政府实行禁摩限电,是罔顾民生和懒政的表现。

13,最终是否限制两轮车,应该由全体居民来投票,包括两轮车、三轮车和四轮车的车主。

杨飞,
2016/4/12,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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